本網訊(通訊員 武杰)2015年3月,王某等人在旬陽市某置業(yè)公司工作,但因該公司開發(fā)的工程停工,資金鏈斷裂,導致部分工人工資無法按時支付,時至今日已拖欠長達6年之久。為追討欠薪,王某遂將旬陽市某置業(yè)公司訴至旬陽市人民法院。
2021年11月8日速裁中心受理該案后,認為該案既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民生案件,又涉及旬陽市案件重點項目工程建設,辦案法官高度重視、研判案情、開辟綠色通道、迅速化解。
11月12日上午,承辦法官聯系王某與旬陽市某置業(yè)公司負責人一起到到旬陽市法院調解糾紛,承辦法官多次向該公司負責人釋法明理,要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,窮盡措施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。最終該公司負責人與原告王某達成調解協議,并承諾7日內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資,配合法院積極解決其他農民工工資問題。速裁中心制作調解書后向立即當事人送達并督促旬陽市某置業(yè)公司按時支付工人工資。王某在領到調解書后向承辦法官說,“感謝旬陽法院,我的工資終于有了著落,這下我放心了”。
臨近年終,農民工依法維權案件增多,旬陽法院始終把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放在首位,積極開通快立、快審、快執(zhí)綠色通道,加大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,真正做到“辦小案、暖民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