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康新聞網(wǎng)訊(通訊員 陳溪 李敏)近日,漢陰縣出臺了《漢陰縣脫貧攻堅工作問責暫行辦法》,針對脫貧攻堅組織領導不力、政策執(zhí)行不到位、工作業(yè)務不精通、工作作風不扎實、工作任務未完成等方面22種情況進行問責,為全縣加快脫貧攻堅步伐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和紀律保障。
據(jù)悉,問責對象包括全縣承擔脫貧攻堅工作任務的各駐村工作隊員、村干部、幫扶干部和第一書記,各鎮(zhèn)黨委、政府和干部職工,縣直部門(單位)及督查組工作人員。對單位和干部的問責,堅持紀律嚴明、權責一致、實事求是、懲教結合、依規(guī)依紀、分級負責、促進工作的原則。
問責方式有:責令作出書面檢查、通報批評、約談、誡勉談話、調(diào)離工作崗位、停職檢查、免職、降職降級、辭退及其他問責方式。
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受到問責的人員,同時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,依照有關紀律規(guī)定給予黨紀黨紀政紀處分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此外,脫貧攻堅工作問責情況,將作為各鎮(zhèn)、各單位和相關人員年度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(jù);問責結果運用于干部教育管理、選拔任用、考核獎懲工作之中。
近年來,漢陰縣將嚴肅脫貧攻堅工作紀律作為執(zhí)紀審查工作重點,主動出擊,多點突破,先后制定下發(fā)了《脫貧攻堅工作紀律》《脫貧攻堅巡察工作實施意見》和《脫貧攻堅督查考核辦法》,從落實扶貧政策、對象識別、規(guī)范程序、項目審批、物資管理、收取費用、項目招投標以及借脫貧攻堅之名搞形式主義等方面明確了“八個嚴禁”的紀律規(guī)定。對涉及扶貧的違紀問題做到“零容忍”,發(fā)現(xiàn)一起,嚴肅查處一起。2016年以來,全縣共查處扶貧領域違規(guī)違紀問題28件,黨政紀處分33人,為扎實推進全縣脫貧攻堅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。此次制定出臺的《脫貧攻堅問責暫行辦法》將進一步夯實織密制度籠子,擰緊夯實責任螺絲。